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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2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部门及有关项目负责人:

接皖教秘科〔2015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当年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需进行开题论证,并与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签订《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做好开题准备。开题论证会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在研项目主持人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开展中期检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需同时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中录入相关信息。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附件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附项目成果材料,一式一份,于410送交科研处。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作为配套经费的划拨依据。

二、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方式。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均需通过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重大项目要举行会议验收并要求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接受评议。

2.结题验收时间。项目结题验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每年630日前受理结题验收材料申报,7月份进行集中进行专家结题验收。

本年度根据教育厅安排,在2015年度3月份组织一次结题验收工作,对历年来到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

请自然科学研究各到期需结题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填写结题报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填写附件中的2015年最新版结题报告书。打印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附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于36集中送交科研处。

3.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合同书(重大项目)、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采纳证明等。2015年,启用新版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学位与高校与科研网下载中心下载。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自动生成。

4.结题验收结果及其应用。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作撤项和相应处理。未提交结题验收或延期申请材料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5.省教育厅优秀人才项目到期需结题者,请填写附件中的《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附项目成果证明材料,36集中送交科研处。

6.本次到期结题项目范围2013年度立项及2013年度以前立项项目尚未结题者。2013年度立项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请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原因,项目延期最多一年。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需同时在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报告。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1/26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doc

 附件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2015年版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4: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5:2013年度及2012年度项目批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