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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时间:2015-01-2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皖教秘科[2015]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做好奖项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112013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送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①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②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③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的集中报送时间为2015226,请在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戴照福  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处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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