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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时间:2014-09-1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从9月18日起换发新的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下简称:通行证),特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范围

    A类:学校公务车、教职工家庭用车;

    B类:非学校教职工的老校区住户家庭用车、老校区租房户家庭用车、经校方同意允许停放老校区的合作单位车辆;

    C类:在校经营或合作单位车辆、外聘教师车辆、临床教师车辆;

    二、换发证须提供材料

    1、教职工家庭用车: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如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登记人系教职工配偶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如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登记人系教职工子女的,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非学校教职工的老校区住户家庭用车: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房产证复印件各一份。如车、房产权登记人系不同人,还须提供不同登记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老校区租房户家庭用车:出租房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复印件各一份,凤凰山派出所开具的临时居住证明原件。

    4、在校经营或合作单位车辆: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经营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如车辆系经营单位或合作单位员工所有,还须提供有关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外聘教师车辆、临床教师车辆:工作证、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授课任务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机动车辆产权证或行驶证登记人非教师本人的,还须提供登记人与教师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换发证程序和时间安排

    9月18日―19日:递交相关材料、填写申领表、签订《皖南医学院机动车辆驾驶人承诺书》

    9月25日:交纳制作费、交回老通行证、领取新通行证;

    非学校教职工的老校区住户家庭用车、老校区租房户家庭用车到老校区物业办公室办理,联系人:周黎明(18955351190),其他车辆到新校区保卫处办理,联系人:卢举纲(13805535350)。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换发的通行证仅限我校新老校区使用;

    (二)学校公务车、教职工家庭用车、外聘教师车辆、临床教师车辆通行证免费申领,其他车辆通行证制作费用自理(5元/张);

    (三)所有原在我校办理过的通行证,在领取新通行证时应一律交回;

    (四)9月23日―10月7日,新、老通行证同时有效,10月8日起,原通行证停止使用;

 

                                     保卫处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