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2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4〕17号)文件安排,定于2014年6月16日(周一)上午9:00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学能力测试,请校本部、二附院的申请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测试)携带教材、教案、授课讲义准时并按顺序进行板书授课。另外,6月13日上午10:30请校本部、二附院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告知测试地点。 特此通知。
人事处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