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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的通知

时间:2013-10-17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2003]9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年度有进入临床科室或教研室学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发放时段本年度进入实践阶段时间至年末(201312月)。

二、发放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 皖南医学院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2003]91号)文件精神,其中“四、校内津贴内容”中“(六)特殊津贴”中“2.研究生导师津贴”规定“(2)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为2500/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为2000元/年”,其中“四、校内津贴内容”中“(二)教学津贴”第五条规定“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课程津贴及指导论文津贴按每生每月120/元标准,自该生进入教研室起开始发放,由导师根据工作量分配给有关人员,其中导师享受份额不低于50%。”

三、其他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对所辖导师上报的表格进行审核并于1031日前将各表汇总(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研究生学院,超时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致电研究生学院询问(0553-3932536)。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上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