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皖科协[2013]52号)文件要求,第十五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我校可推荐4-5名候选人。
三、推荐材料
1. 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2. 安徽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3. 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为便于评审,上述三项候选人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4册,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专家推荐意见表的原件单独上报。
4. 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31份。
5. 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小2寸并张贴于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迹(1000字左右)。
以上1-5项材料另需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四、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送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553-3932566,联系人:姚成元。
相关文档可登陆安徽省科协网http://www.ahpst.net.cn/web/ 或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