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0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处级部门、单位:
兹定于2013年1月7日(周一)下午2点在党委会议室开展2012年度工作检查测评。具体要求如下:
1.各处级部门、单位于1月7日下午2点将检查材料送至党委会议室。
2.各处级部门、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见校发〔2012〕72号)提供支撑材料。
3.各处级部门、单位确定一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工作检查测评。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