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本科生、研究生。
备注:未达到毕业条件、毕业后留校工作、已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可暂不办理户口迁移(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
二、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统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2.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一定要和迁入地派出所沟通确认,再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3.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需本人携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及相关毕业证件材料,及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4.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等资料,切勿遗失。
三、友情提醒
1.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毕业生应在离校前及时将户口迁至原籍、升学就读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
2.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户口迁出、后续需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事宜的毕业生:工作日期间,可前往澛港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地点:芜湖市弋江区学府路中共弋江区委党校一楼,联系电话:0553-2931711);节假日期间,可前往南瑞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地点:利民东路60号南瑞派出所一楼松元菜市场西侧,联系电话:0553-4116830)。
四、材料报送
6月9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报至保卫处户籍室。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393267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6月1日
-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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