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纪委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巡察等工作。分管纪委办、巡察办。联系法医学院、医学信息学院。
负责人事、科研、社会服务、医院管理、图书资料等工作。分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图书馆、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脑科学研究院。联系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
负责基建、资产管理、招投标、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卫生及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联系医学影像学院、检验学院。
负责发展规划、教学、招生、高等教育研究、语言文字、研究生教育、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外事、财务、继续教育、体育等工作,调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医院管理处)、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处、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委办。联系麻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