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条件
2013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临床教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问题。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10〕12号),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二)关于专职辅导员职称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各高校“要按学校教师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要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要求,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将专职辅导员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坚持辅导员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侧重考察工作实绩。鉴于《高校辅导员学刊》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师范大学主办的面向全国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刊物,系高校辅导员工作交流和成果发表的重要平台,具有较高的质量。同时,考虑高校辅导员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将《高校辅导员学刊》比照一般本科高校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
(三)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件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四)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五)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六)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代表作送专家鉴定前要先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检测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七)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我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由人事处组织送省外同层次高校3位专家鉴定,其中申报正高职务的须由同级专家鉴定;申报副高职务的须由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其中正高职务不少于2名。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八)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九)关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考核。学校有关部门要制定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2011年起执行),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每年8月底前学校以书面报告形式将所有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人事处、高教处备案,教育厅文件规定尚未报送的可以补报。
(十)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根据省人社厅规定,从今年起,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按高校隶属关系和教师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市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执行皖人发〔2005〕79号和皖人发〔2007〕40号文件规定,加强审核。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免试条件,上一年度已通过审批的,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者本人到人事处领取,自行复印无效)。
(二)《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此表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需严格按照所要求的格式(人事处提供样本)认真填写,先用A3纸打印1份,所有栏目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待公示结束和人事处审查定稿后,由人事处统一复印一式30份。临床教师表上的现任专技职务栏应填写现任卫生系列职称和教学职称及二者任职时间。
(三)《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皖南医学院2013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皖南医学院2013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由各部门统一上报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文档。
(四)《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一式3份。
(六)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各种证书只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七)教学考核材料
1.任课通知书或教学工作量表复印件,需教务处审核盖章。
2.一学期教案的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教案由个人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填写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并将材料复印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统一报人事处。讲稿审核评议完毕后,由教务处退还本人。
3.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申报中级职称者《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由所在系部审核后将复印件由审核者签字盖章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放入申报者材料,申报高级职称者《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由教务处将材料复印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人事处。
(八)综述报告及评价意见表(限高级职称)、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表。
综述报告是指概述本学科及本人研究领域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和重要进展以及本人在教学、科研上如何吸收利用的综合材料。
(九)科研项目成果。指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批文复印件,作为项目参与者的须提供有证明效力的项目申请标书。上述材料需相应地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
(十)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十一)申报高级职称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要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材料袋按顺序装袋,申报高级职称者上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中级职称上报材料1份。所有证书、文章等原件另装袋,待审核后退还本人,上报复印件材料不再退回。本文件涉及相关材料、表格请下载“2013年职称评审附件”。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5月29日-6月6日,各院部进行工作部署,申报者到人事处(附院临床教师到附院人事科)领取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核定教研成果和教学工作量;科研处核定申报者科研成果和申报人论文期刊级别,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人事处核定继续教育学时。各类材料核定完成后,申报者将本人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所在院部(临床教师材料报送附院人事科,下同)。
(二)基层审核与公示。6月6日-6月14日,申报者所在院部负责审核申报教师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院部公示3天。同时,申报者进行书面述职,由所在院部进行评议和推荐,并填写《皖南医学院职称晋升公开述职评价意见表》,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12日向学校人事处推荐申报人选。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职能部门审查。6月14日-6月30日,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者的材料。
(四)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7月1日-7月9日,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公示、上报。7月10日-7月20日,将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天。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并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六)中级职称由学校组织专家成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相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系学校科学发展,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有关院部、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把握评审条件,严格审查,确保我校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申报者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报送各类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附:2013年职称评审附件
皖南医学院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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