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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从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第5号)

阅读次数:2048创建部门: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02-11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和要求,为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最大限度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延期开学教学安排工作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全体师生公布。

(二)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延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调整新学期教学安排,充分发挥在线教育平台和网络媒体作用,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停课不停学。

二、继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全面实施封校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各部门、单位要督促教职工除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返校,确因工作需要返校的,需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已在校学生非必要原因不出校园;确因实习需要去医院的学生,经实习医院医务处开具证明后,凭出入证进出。

(二)加强门禁管理。落实好出入校园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返芜教职工进入校园须出具已在市各交通路口或高铁站等处填写《返(来)芜人员健康登记表》的反馈信息,方可按照程序申请进入校园。在校园内公共场所活动人员均应佩戴口罩。门岗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到“一测二查三问”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加强在校企业服务人员管理。物业公司员工和在校施工企业工作人员需做好疫情发生以来行踪登记,按上岗需要来校,并做好登记和每日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上岗。

(四)近期回芜的教职工应根据芜湖市《关于加强近期返芜来芜人员管理的通告》主动前往社区登记。

三、针对不同类别学生进行分类信息摸排

(一)对寒假留校和已返校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状况信息台账;加强对已在校学生管理,禁止在校内串门聊天、聚集聚餐。

(二)对未返校学生,学生处要指导各二级学院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学生情况,要求学生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实习生,各二级学院要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在岗情况,对已安排在与疫情防控有关科室的实习生,要确保本人自愿、家长知情;对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支援地方疫情防控的实习生,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实习生个人意愿、家长意愿、在校期间表现、地方需求等进行综合考量,不得强制要求实习生参加疫情防控。凡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无论是实习生还是在校学习阶段的学生,均要递交个人申请(附家长意见、二级学院意见、学生处意见和实习单位意见),经学校批准,并严格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学生处、人文与管理学院要继续落实好在线心理援助,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四、全体师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一)全体师生要尽量居家,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

(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居住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所有从外地返回芜湖的教职工应向本人所在部门和居住地社居委如实报告旅行史、接触史。对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要进行规范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五、学校将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疫情的研判和应对工作,如有新的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信息发布和主流媒体报道。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