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上报2015年招生计划时参照2014年国家下达计划招生数(见附件1、2),报送计划的招生数原则上与2014年持平。
二、应用心理(045400)、口腔医学(105200)为专业学位招生范畴。
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生理学(071003)、神经生物学(071006)、遗传学(071007)、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生物物理学(071011)、应用心理学(077103)等六个专业授予理学学位,考试科目为四门,除统考科目政治与英语外,另两门初试科目为自命题;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学科点初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药理学(100706)学科点初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和西医综合或药学综合;其余各专业初试科目均为3门课(政治、英语及西医综合)。
四、为维护专业方向稳定,目前各专业招生方向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2、3)原则上不予变动;如确有需要更改,请在附件4予以备注。
五、重症护理学专业硕士点负责人需填写附件4一份(学术学位),临床病理学领域、全科医学领域、应用心理、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点负责人需填写附件4一份(专业学位),其余各临床专业硕士点负责人需填写附件4两份(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一份);其他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需填写附件4一份(学术学位)。
六、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对所辖硕士点上报的表格进行审核,并于8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793758@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学院。
七、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联系人:倪海宁;联系电话:0553-3932531。
特此通知。
附件1 皖南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xls
附件2 皖南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xls
附件3 皖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doc
附件4 皖南医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学位授权点汇总表.doc
研究生学院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