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教学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8号)转发给你们。
3月17日教务处已下发《关于2010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0〕9号),其中申报及评审程序第五条规定,从2010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除外)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即申报201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必须先申报201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皖教秘高〔2010〕28号)

3. 各项目申请表
附件1-14.rar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