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09〕128号
各处级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09)66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大事,关系到学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今年是试行《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文件的第一年。各有关党总支、教学系部、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把握评审条件,严格审查,确保我院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一)教务处
1.负责组织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员的教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表》(附件1)。
2.提供申报人任期内(近五年)年度教学测评结果。
3.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各级教师系列人员的备课笔记或教案(任现职以来某一学期)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意见。
4.提供申报人任期内每学期原始授课通知书或授课计划书复印件(任期超过五年以上的可提供近五年),负责审核申报人任期内承担的教学工作总学时数、年平均学时数和同教研室年平均学时数(任期超过五年以上的以近五年为准)。
(二)科研处
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运用《中国学术期刊网》或《万方数据< 中国数字化期刊群>》或《维普资讯网<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任一网络平台进行验证,刊物等级按教育厅教秘人(2009)1号文件规定的《论文分类表》执行,并出据验证报告。
(三)系、部
1.组织讲师职务申报者(含定职)教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表》(附件1)。
2.负责做好申报人员的摸底,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填写《2009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同时报Excel电子版)
3.要求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在教研室公示3天,系、部公示3天。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校推荐。
4.兼职教师参加所在兼课系部考评推荐。
(四)党总支(含弋矶山医院党委)
1.负责成立专家推荐组(专家组内如涉及本人申报的须回避),专家组推荐前应认真学习有关职评条件,按文件规定标准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认真审核,若申报人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考评条件特别突出的应实事求是的说明,并书面提出推荐的理由。
2.专家组根据申报人述职的内容进行评议,填写《皖南医学院公开述职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2) 。
3.专家组对综述报告进行评议,并填写《综述报告评价意见表》(附件3)。
4、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推荐的排序名次,形成书面推荐报告(附专家组名单)。
(五)直属附院(人事科)
1.负责收集、整理临床教师申报教学职称人员的材料。
2.负责组织临床教师申报教学职称人员的公开述职。
(六)人事处
1.负责专业技术指标的清理和岗位职数的核定。
2.负责申报人员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3.组织安排破格晋升人员的论文答辩。
4.负责审核并认定继续教育学分。
5.全面整理、审核系部上报的材料,提交院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进行公示。
二、有关情况说明
1.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原则执行《安徽省高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人[1998]53号)。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者允许正常申报。
2.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今年可不要求公开发表。
3.
4.论文检索数据库,不指定版本。只需论文被发表当年及以后规定的数据库收录即可。
5.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在2009年之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码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6.申报人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8月底,必须提交正式授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7.破格和专题报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申报评审。
8.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是具有申报和参评资格,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业务水平,由省学科组和评委会专家评审决定。
三、申报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1.
2.
3.
4.
5.9月召开学院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复印无效)。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附件4,用A3纸打印,表上所涉及部门需签字、盖章,临床教师表上的现任专技职务栏应填写现任卫技职称和教学职称及批准时间)。
3.《2009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系、部上报,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
4.《诚信承诺书》(附件6)。
5.《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附件7)。
6.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7.教学考核结果
(1)任课通知书或教学工作量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教务处审核盖章。
(2)一学期的教案及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
由个人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填写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并集中报人事处,讲稿审核评议完毕后由教务处负责退还个人。
(3)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表以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1)。
8.综述报告(高级职称)、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附件3、5)。
综述报告是指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和重要进展以及本人在教学、科研上如何吸收利用的综合材料。
9.科研方面: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需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论文、论著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科研处出据验证报告,并按《论文分类表》在论文封面注明等级。
11.申报教授者须附有关部门出具其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的有关证明和原始材料复印件(学术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硕士生导师等)。
上述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按序分别装袋,所有复印件一式两分(一份报教育厅,一份人事处留存)并在袋上注明姓名、申报学科、申报职称以及袋内材料清单。原件待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材料不退。待所有材料收集完毕,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
12.照片(2�2张、1�2张),办理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不含申报表上的照片。
13.评审费按省厅有关规定交纳。
特此通知。
附件52009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doc5.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